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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种族:莫里森新作《慈悲》中的“奴役”解析
发布时间: 2010-03-20 浏览次数: 1128

超越种族:莫里森新作《慈悲》中的“奴役”解析

 

王守仁 吴新云

内容提要:莫里森新作《慈悲》描写了北美殖民地初期蓄奴制对黑人、印地安土著和白人契约劳工等各类奴隶的伤害,以及白人自由人如何为心灵或历史枷锁所累的情况。本文通过对小说主要人物进行分析,深入探讨“奴役”的本质,认为莫里森“超越种族”的视角彰显了她对历史、社会和人心的深刻洞察。

关键词:托妮·莫里森 种族 蓄奴制 奴役 美国黑人文学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 1931)是当今时代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她的小说成就标志着20世纪美国黑人文学史上继赖特、艾里森之后的又一座高峰。莫里森的作品在西方享有盛誉,在中国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中国随即出现一股研究莫里森的热潮”。据统计,“从1994年至2006年间所发表的相关论文多达372篇。”(杜志卿123)有不少研究生将莫里森的小说作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笔者自1990年代以来一直研究并关注莫里森作品和作品评论,早在1999年撰写了“中国第一本系统研究莫里森的专著”(Du 95),该书2004年修订版新增了对莫里森2003年小说《爱》(Love)的解读。

    距离《爱》出版5年后, 200811月莫里森又推出新作《慈悲》(AMercy)。这是莫里森的第九部小说,篇幅不长,仅仅167页。该书出版前一两个月,先睹为快的评论家就纷纷为《慈悲》造势,说“莫里森更为明确地回归到蓄奴制撒下的痛苦之网,这一主题她在《爱娃》中曾表现得如此令人难忘”(AMercy42);“神奇、神秘、难忘,莫里森围绕隐秘的和外显的慈悲讲述了一则痛楚的寓言故事,值得每家图书馆收藏”(Carrigan 58);“被莫里森1987年创作的普利策获奖小说《爱娃》或奥普拉·温弗里主演的1998年版同名电影打动的读者和评论家,一定将被莫里森这本新作吸引”(Minzesheimer05d)。《慈悲》面世之际,各家报章纷纷发表书评:《经济学家》杂志把此书和莫里森的代表作《爱娃》相提并论(Mercy103),《华盛顿邮报》也说该书是《爱娃》的“令人着迷的姊妹篇”(Charles BW03);著名作家厄普代克在他逝世前发表的最后一篇书评中赞扬莫里森“在这个处于原生状态、充满纷争的殖民地世界发现了诗意”,小说人物塑造方面“白人比黑人更加栩栩如生”(Updike 113);《人民》则称,该书“充满近似《圣经》的力量和优雅”(Leshko 49);同时,《慈悲》被《纽约时报书评》编辑遴选为“2008年度10大最佳图书”之一。(BestBooks)

    《慈悲》的写作及出版时间具有特别意义。2008年奥巴马赢得美国总统大选,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能够入主白宫,表明美国社会确实发生了巨大变化,种族肤色已不再成为政治的议题或羁绊。2008年初,奥巴马与希拉里·克林顿激烈争夺民主党提名时,莫里森发表《致奥巴马公开信》,表态支持。她写道:“我并不很在乎你的种族身份。如果种族就是你所能给予的全部,或者因为你的种族会让我感到‘骄傲’,我不会支持你。”莫里森之所以选择奥巴马,是因为他展示了“与年龄、经验、种族或者性别无关的某种东西”,即“创造性想象”(Letter)。评论家将莫里森的新作《慈悲》和奥巴马的当选联系起来,在奥巴马成为美国总统“这一特别时刻,该书获得了更大的隐喻力量”(Freeman F9)。美国黑人长期以来遭受过种族歧视,其历史根源是蓄奴制。为了表明黑人与美国蓄奴制并不存在必然联系,莫里森将目光投向北美殖民地初期,当时存在着各类奴隶:除了黑人之外,还有印地安土著和白人契约劳工。《慈悲》用较多的篇幅描写他们的生存状况,提醒读者注意一个经常被人忽略的历史事实:种族肤色并不是一开始就构成蓄奴隶制的决定因素。在莫里森笔下,蓄奴制对各类奴隶造成了身心伤害,“自由人”亦被心灵枷锁所奴役。在奥巴马赢得美国总统大选之前成书的《慈悲》超越种族,深入探讨“奴役”的本质,彰显了莫里森对种族问题的先见之明。

   《慈悲》这部小说的时间设定是1680年前后,比《爱娃》的时间背景(1873)又前置了近两个世纪。历史上这个时间美洲大地上的居民是个“混合体,有印第安人、宗教狂热者、脏乎乎的猎兽皮者和商人,他们在这片疆界线刚刚被粗略勾勒、暂时划定的陆地上游走”(Grossman49)。相对与后来种族主义的猖狂状况,这是个“纯朴”的年代。在切入各色人等被“奴役”的苦难前,《慈悲》第二章显示,表面看美洲新大陆的初年有一种别样之美,当白人农场主雅各布·瓦尔克(JacobVaark)在新大陆行走,仿佛是漫步在无边无际的伊甸园:

    雾气,大西洋的雾气,透着植物的气息,覆盖了海湾,减缓了他的速度……与他自蹒跚学步起就熟知的英国灰蒙蒙的雾不同……这种雾是被太阳烤过的,使得这个世界变得厚重灼热,金光灿灿。穿越雾气就像在梦中摸索行进。(9)

    《慈悲》一书的封面设计上也是朦胧的美洲处女地景色,一束光芒在封面正中照射下来,暗含了故事的背景和“慈悲”的重要性。

    Mercy这词富有宗教意味,作为书名符合莫里森的取名原则: Song of Solomon, Beloved,Paradise, Love,均与《圣经》有直接关联。这种关联性蕴含了主题的严肃和重大,也不由的激起熟悉《圣经》的读者的相关联想,推动人们思考书名的含义。在《慈悲》中,莫里森还是采用一贯的写法,先讲事件的结果,“然后层层剥茧,将真相慢慢披露”(王守仁、吴新云43),叙述时间发生错位。该小说以多个人物的“声音”聚焦人物和事件,让读者在悬念中思考,读者自己把所有“马赛克”拼凑起来,最后在谜底揭开的时候获得领悟。

    与书名直接关联的中心情节是一个悬念:女黑奴为什么请求来奴隶主家讨债的陌生人带

走仅仅七八岁的女儿?这种有违人伦天性的行为匪夷所思,莫里森让不同人物对这个行为解读,所以整本书中这个情节出现了三次:

    首先,是那个被带走的女孩弗洛伦斯(Florens)满怀疑惑。开篇第一部分是这个女孩的声,她在剖白自己的感触:

   这景象老是在我眼前。我盯着看,我的母亲在听,她的男婴在她胯上。主人付不清他欠先生的所有钱,先生说,他把女人和这个女孩带走,不要这个男婴,债就清了。阿闵玛恳请说不行。她的小男婴还在吃奶。带走我女儿,她说,我的女儿,她说。我。我。先生同意了,更改了欠款的数目。(7)

    这里是十六岁左右的她在回忆七、八年前的情形,她用的是一般时态。她觉得一切都历历在目,还是像刚刚发生那样刻骨铭心!她用葡萄牙语“阿闵玛”(aminhamae)来代替英语中的

mymother,因为这是她的母语,她离开母亲前一直这样称呼母亲。她认为,母亲在需要选择

放弃哪一个孩子的时候,选择放弃了她。那两个单字句“我。我。”包含了她作为女儿的惊诧和失意,自此被母亲所抛弃的惨痛感折磨着她。

    第二次讲述这个故事的是新主人雅各布的“声音”。雅各布从道德上反感蓄奴制,他做贸易,但“奴隶不是他的商品”(22)。他的农场上有几个奴隶,不过他把他们当成是妻子丽贝卡(Rebekka)的帮手而不是他的财产。所以当欠他债务的奴隶主提出要以奴隶抵债的时候,他极度厌恶,尤其是那些奴隶“伤痕像错位的静脉绕身”,有的还“脸上烙印”(22)。当看到弗洛伦斯、她母亲和她弟弟三个人时,他觉得那个女子可能是奴隶主钟爱的,不可能给他,他偏偏要这个女奴。看到奴隶主气急败坏地拒绝他,雅各布几乎笑出声来。这时弗洛伦斯从妈妈身后走出来,穿着一双成年女人的高跟鞋,“两条细腿像是黑莓树杆似的从那双破损的烂鞋子里站出来”(26),他不禁哈哈大笑。出乎意料的是,那母亲举步向前,低声但很急切地要求道:“求您,先生。别要我。带走她。我的女儿。”(26)母亲眼睛里的恐惧把雅各布惊住了,他暗想,“真作孽,这岂不是世界上最悲惨的生意!(26)看他拒绝,母亲“突然跪下,双目紧闭”(27)。雅各布接受弗洛伦斯表面上的原因是:这个孩子和他的女儿同岁,这个女儿不久前被马踏而死,他希望妻子丽贝卡能从弗洛伦斯身上获得安慰。(32)更深层的原因是,他自己曾是孤儿,从内心里他无法拒绝人家要求他救助“没有归属,没有人要的孩子”(33)

   这里对同一事件的两次叙述是有差异的,第一次讲述的落脚点在于弗洛伦斯探究母亲何以“不要”她,她强调了弟弟和她在母亲那里孰轻孰重的问题。她印象里的这个场景,她被母亲抛弃的理由是非常明显的。但在雅各布的叙述中,弟弟始终没有作为被选择对象出现,母亲说的是选女儿不要选“我”。不管选择女儿还是母亲,骨肉的分离都是注定的,雅各布因此感觉“悲惨”。至于母亲为什么这样求他带走女儿,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先提出要母亲抵债后来又接纳了女儿的理由。由于事件发生时候,弗洛伦斯年纪还小,这个场景和解释有些要素可能是她在后来的想象中添加的。

    最后一章,母亲的声音出现了,她解释了理由,她把求人带走女儿这个行为当成一种“慈悲”而非“残忍”。她从非洲被运来,被转卖被轮奸,所以她在远方对女儿倾诉,“我不知道谁是你的父亲,太黑了谁是谁都看不清……在这个地方作为女性就像是敞开的创口,没有办法愈合。即便是疤结痂了,脓血还在下头。”(163)女儿正在发育的胸脯引起了主人的注意,母亲为此忧心;而女儿太爱美“要穿放浪女人的鞋子”(166),这无疑会越发让人注目,母亲为此更为担忧,她觉得女儿在原来的环境里将会重蹈母亲的命运,“理解我。没有保护,在宗教教义里也没有什么说法不让他们做”(162163)。母亲恳请雅各布带走女儿,是因为看到前来讨债的这个人对奴隶主的反感,觉得雅各布看人的样子表明“他心里没有兽性”(163)。她相信在后者的农场里即使“没有保护,但会有所不同”(166)。她刻意让雅各布看见自己母子几人,在他面前跪下,“希望奇迹发生。他同意了”(166)。母亲以为:“这不是上帝赐予的奇迹,这是人给予的慈悲。”(166167)

   “母亲的爱让其宁肯舍弃女儿”这个“悖论”让不少评论家想到了《爱娃》,指出两者都是关于“母性”的小说(Franklin 38),表达蓄奴制带给人痛苦的“主题”(AMercy42),《慈悲》是《爱娃》的同主题“前篇”(Mercy103),等等。的确,从美洲蓄奴制后来发展的历史看,没有哪个种族在新大陆上像黑人这样遭受了如此剧烈的灵与肉的折磨,没有哪个种族的女性在新大陆上像黑人妇女这样被残酷地剥夺了对子女的权利。《慈悲》既然要揭示新大陆初期存在“奴役”的现实情况,黑人尤其是黑人妇女的悲惨遭遇当然是小说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然而,莫里森不会重复自己,《慈悲》和《爱娃》在内容上和主题上有不同侧重。《爱娃》中母亲宁死也不愿人带走自己的女儿,其重心是描述为爱杀女后母亲的痛楚,而《慈悲》中母亲说“带走她,带走我的女儿”(26),也许不像《爱娃》那样血腥,但让女儿感到不寒而栗。《慈悲》的中心是女儿的故事,是写女儿离开母亲后经历的人和事。《爱娃》写前黑人奴隶如何在解放后走出从前的惨痛的阴影,而《慈悲》是展示蓄奴制初期各色奴隶可否在枷锁下有所“解脱”,特别是心灵的自救等,这里肤色并不是判断一个人受“奴役”与否最主要的标志。

《慈悲》中的母亲自己经历过无尽的悲惨折磨,亲眼目睹了其他黑人男女奴隶的遭遇,她和《爱娃》中的塞丝一样想要保护自己的后代,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像鹰”(162)一样看护着女儿。她观察到:白人的“宗教教义”并没有使得奴隶主向善。她判断雅各布能把弗洛伦斯当作“人类的小孩”(166)来对待后,便采取主动,请求他带走女儿,并视此为充满人性的“慈悲”之举,这说明她并不相信并消极等待救世主的光辉,而是尽全力自救、自立。小说最后弗洛伦斯的母亲送给女儿几句忠告:“接受要求来支配别人是艰难的事;夺取对别人的支配权是错误的事,把自己交由别人来支配是邪恶的事。”(167)可以看出,第一条,雅各布接受弗洛伦斯母亲的请求来带走其女儿,“是艰难的事”;第二条,说的是奴隶贸易,“是错误的事”。第三条,“邪恶的事”是个人的屈从。这里我们看出,《慈悲》中的母亲虽然身被奴役但心是不屈的,因而精神上是自由的。

    然而,由于女儿弗洛伦斯离开母亲的时候尚年幼,虽然一直知道母亲想告诉她“重要的话”(8),但她无从了解母亲的教诲,“一直以来我不知道我妈妈想对我说什么”(161)。母亲也许没有想到,她舍弃女儿的“慈悲”行为固然保护了女儿身体免受黑人女奴惯常受到的侮辱,但另一方面“母亲为尚吃奶的小弟弟抛弃她,在她心中留下了永远的阴影,在她痛苦时,在她恐惧时,总会想起来”(Franklin 38)。这样,也许弗洛伦斯在新主人雅各布家中身体的奴役程度减轻了,但精神上远远没有像母亲那样自由。

    弗洛伦斯在新家给周围人的感觉是她“不设防,总想讨好人,最为突出的是,还愿意为别人的卑劣而自责”(152),“她对点滴感情都深深感恩,哪怕是拍拍脑袋,笑笑表示赞许”(61)。人们不知道这是曾被抛弃的恐惧在作祟。当弗洛伦斯初到新主人雅各布家,看到怀孕的奴仆,她感慨道:“哺育贪婪婴孩的那些母亲叫我害怕。我知道她们选择的时候目光会落在谁身上,她们抬眼狠狠地看着我,说些我听不见的话。她对我说着重要的话,但却拉着小男孩的手。”(8)

    精神上的不自由让弗洛伦斯在恋爱中也忽视自我。十六岁时,弗洛伦斯爱上了一个黑人铁匠,虽然书中没有提及这个人的姓名,但她全部的“声音”都是在倾诉给他听。她被这个男人彻底地迷住了,看他干活时汗流浃背的样子,“我自己吃惊地觉得自己想去舔一舔那里,……我张开嘴,我的双腿发软,我的心膨胀欲裂。”(3738)童年被母亲“抛弃”的心灵创痛,让她在情感上极度饥渴,这次恋爱她全凭自然生理的引力做主,把自己放在一个“甘愿为奴”的位置上。她在表白中回忆自己曾看到一只雄鹿在林中漫步,她头一次感到了自由的滋味:“我不知道世界还会向我展示什么,仿佛我可以轻松地做我想做的事情,看雄鹿,看花墙。我有点害怕这份轻松。这难道是自由的感觉吗?我不喜欢这感觉。我不想要没有你的自由,因为我只有与你同在才是活着。”(70)在她心中,铁匠就是“我的塑造者,也是我的世界”(71)

    这种甘心受缚的心态注定了弗洛伦斯在爱情上的失败。书中人莉娜(Lina)提醒她说:“你是他树上的一片叶子。”弗洛伦斯回答说:“我是他的树。”(61)然而,实际上她错了。当男主人病死,女主人病危,弗洛伦斯被派去找铁匠来为女主人看病(因为此前他曾经医好了濒死的女奴)。她历尽艰险找到铁匠的时候,发现他新收养了一个孤儿马莱克。为赶时间,铁匠骑马去治病,弗洛伦斯呆在家里照顾这个小男孩。这个时候,那个横亘在心头的场景在梦中重现,“阿闵玛斜靠在门上,牵着小男孩的手,口袋里塞了我的鞋子。一如既往,她想对我说点什么”(137)。因为马莱克毁坏了她的鞋子,更因为担心铁匠对马莱克的爱超过对她的感情,嫉妒之下盛怒之中,弗洛伦斯对小男孩动粗,扭伤了他的胳膊。铁匠回家后,打了她,赶她走。她问原因,得到的回答是:因为你是一个奴隶。

……

你什么意思?我是奴隶,那是因为我是主人买来的。

不对,是你自己成为了奴隶。

怎么这样说?

你的头脑空空,你的身体狂野。

我爱死你了。

那也是奴隶的方式。

只有你拥有我。

拥有你自己,女人,离我们远点。(141)

    在《慈悲》中,铁匠是个黑人,却不是奴隶,而是“自由人”,这身份曾让雅各布农场上两个白人契约劳工威拉德(W illard)和斯卡利(Scully)嫉妒不已。铁匠之所以拒绝弗洛伦斯,不是因为她是奴隶身,而是因为他发现弗洛伦斯“没有心灵”(141),没有思想。作为一个自由的黑人,铁匠行事方式的特点是独来独往。他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特别注重个体的独立自主。弗洛伦斯所谓的“只有你拥有我”是一种浪漫激情的表白,却也披露了她自我丧失、精神处于一种无意识被奴役状态的真相。虽然铁匠和弗洛伦斯都是黑人,但单凭肤色种族并不能使他们结合在一起。莫里森在小说中展示,奴役可以发生在肉体和精神两个层面,而无论哪个层面的奴役都意味着自由的缺失,即便是浪漫激情中的奴役,对灵魂也具有危害。

    经过灵肉付出的凄惨爱情,弗洛伦斯“长大”了,也“自由”了。她与铁匠大闹一场后,昂首阔步奔回到主人家。曾经她的脚板像“贵夫人”(4)的那样柔嫩怕坚硬怕潮湿,如今她赤脚飞奔“脚板像柏树样坚韧”(161)。书近终结处,我们发觉,占全书大部分的弗洛伦斯的表述其实是她在一个秘密的房间里用钉子在墙上刻的字。从内容上,这些文字应是争吵之后她向铁匠作的解释,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小说开篇的几行说法了:

    别怕,无论我做过什么,我的讲述并不会伤害到你,我还保证静静地躺在黑暗中——也许哭,偶尔又见血什么的———但我也不会再松开手脚后站起来,露出牙齿来咬你。我解释。要是你愿意,你可以把我对你说的一切视为告白……(1)

整本书中,她只是称铁匠为“你”,从来不提他的名字,这个称谓让人感觉她对他的归顺,对他的一往情深。对弗洛伦斯而言,写作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消解失恋的痛苦;而写作的过程同样痛苦,对女性而言,“我们说出告白,而不是像我现在这样写出来……我喜欢说”(6);何况,弗洛伦斯是在“刻”字,“墙壁折腾人,因为灯光太弱,看不清楚。我一手拿灯,一手刻字。我手臂酸痛”(160);更大的酸痛是在心里,“你不会读我的讲述。你解读世界,但你不解读讲述的字符。你不知道如何解读”(160)。但是,写作让弗洛伦斯找到“回归自我”的道路。她意识到:“如果你不会读到这个,没有人会读。这些精心的文字,封闭着又敞开着,将自言自语。”(161)她想象这些文字需要室外的空气,需要在天空上下飞舞,“穿过被彩虹切割的云朵,给大地增添别样风味”(161)。最后,她的“告白”变成对自我意识到升华:

我变得狂野,但我仍然是弗洛伦斯。充实。不被谅解。也不原谅人。无情,我的爱人。一无所有。听到我的话了吗?奴隶。自由了。我最终自由了。(161)

    弗洛伦斯母女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人的肉体如何被控制,“心灵的自由”非常重要。铁匠曾言,奴隶可以比自由人还自由,“一个是披着驴皮的狮子,一个是披着狮子皮的驴子”(160)。弗洛伦斯也意识到:“是内在的枯萎才使人沦为奴隶。”(160)真正的奴役源自内心,弗洛伦斯的问题在于她“没有心灵”,缺乏主见;她必须消除“女人属于男人,为了男人”的观念才可以获取自由。

    弗洛伦斯母女所受到“奴役”说来和其奴隶的身份有关联的,正因为如此,母亲才被迫舍弃了孩子,而孩子才没有了安全感。然而,奴役的枷锁并不仅仅套在黑人妇女的头上,《慈悲》中其他肤色的女性,甚至部分白人男性都无不感到了灵肉枷锁的折磨。他们是弗洛伦斯在新主人家经常接触到的人,他们的视角呈现的故事在《慈悲》中各占一章。不过,弗洛伦斯的“声音”是第一人称在叙述,其他人的“声音”部分都以第三人称来叙述,似乎是对弗洛伦斯讲述的补充和深化,以凸显“奴役”跨种族、跨性别、跨灵肉的普遍性和摆脱这类枷锁的艰难。

    莉娜是弗洛伦斯新主人雅各布家的一个年轻女奴,是“主心骨”类的角色。她不是黑人而是印第安土著。一场天花瘟疫几乎将她所在部族整个部族灭绝,她和几个幸存者被前来“营救”他们的白人带走。她在白人家为奴,被取名为“莉娜”,意思是“微薄的希望”(47)。由于“害怕再次流离失所,怕极了在这个世界上孤单一人无家可依”,她“承认自己异教徒的身份”,改信基督教,甘心被“净化”(47)。然而,在人们的眼光中,她仍然是异类,被称为“做祈祷的野蛮人”(5)。一天晚上,主人借醉酒爬上了她的床,此后主人仍然对她毒打,更把她卖给了新主人雅各布。在丽贝卡到来之前,她竭力帮助雅各布管理农场。丽贝卡来了,她又诚心协助新女主人,两人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不仅因为一个要为另外一个捏走胳膊上的黄蜂,不仅因为她们两个人合力才能把母牛从围栅边赶走,不仅因为一个在捆蹄子时另一个得按住头,主要是因为她们谁也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或者怎么做才好”(53)。丽贝卡甚至觉得莉娜镇静如神。有一年冬天遇到大风雪,当道路不通、丽贝卡母女饥寒难耐之际,莉娜为她们破冰捉鱼。当七八岁的弗洛伦斯来到,莉娜对她百般疼爱,两人的关系则升华为一种母女关系,“做母亲或者拥有的母亲的渴望……深入她们两个的骨髓”(63)。莉娜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弗洛伦斯听,也告诉她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她们度过了多少个难忘的夜晚”(61)。当铁匠来临,弗洛伦斯陷入了热恋,“唯独莉娜看到了危险”(60)。她天生就是阅读蛛丝马迹的高手,本能地了解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根据莉娜的观察,对女人而言,“我们从来就没有塑造过世界,而是世界塑造了我们”(71)

    和弗洛伦斯的生身母亲一样,莉娜是身扛枷锁的奴隶,但也是设法在狭促的生存环境中设法自救的典型人物。她用每一种宗教和信仰的碎片来强化自我:“依靠记忆和她自己的资源,她把被忽视的仪式拼凑起来,把欧洲的药物和本土的结合起来,圣经章节与长辈传下来的见识综合起来,回忆并发明了事情的隐秘含义。”(49)在威拉德眼中,她身上有一种“纯洁”,她对女主人和弗洛伦斯的忠诚并不是屈从,“而是她自己个人价值的标志———对承诺的某种坚持拟或是一种光荣”(151)。即便是最具有人性的奴隶主也不能完全摆脱“主人就是主人,奴隶就是财产”的固见。雅各布去世后,丽贝卡像变了个人似的:她打骂女奴,要卖掉弗洛伦斯,剥夺莉娜下河洗澡和睡吊床的权利。可以说,“她们以为自己已是一家人,这是假象”(156)。莉娜继续“认真、平静”(145)地干她的活,但斯卡利认为她是在“熬”(simmering),像开水煮的苹

果马上就要脱皮了(145)。弗洛伦斯和莉娜都为“背叛”(155)所苦:弗洛伦斯觉得母亲和心上人都抛弃了自己;莉娜发现丽贝卡变得无情无义,漠视自己的种种努力、万般深情。弗洛伦斯相信:莉娜尽管愿意伺候女主人,但她内心里“更喜欢来一场大火”,把那充满“恐怖”(161)的奴隶之屋付之一炬。

    弗洛伦斯和莉娜身为女奴,感到在世间没有立足之境,她们对身心枷锁的感悟可以说是情势使然;但她们的女主人丽贝卡身为白人,其实也早早感受到被父母抛弃的苦恼,感到女性生活中“奴役”的无处不在。

    丽贝卡是从欧洲来的“邮购新娘”, 16岁的她婚前对丈夫没有丝毫了解,其父母等于把女儿卖到新大陆,为的是省下养她的钱。丽贝卡的母亲直截了当地说把丽贝卡嫁给雅各布就是“出售”,这个嫁女的过程就像做生意,雅各布会“报销”(74)他未来新娘的旅行所需,包括衣物和费用。雅各布说到他对妻子的要求是“健康、贞洁、愿意出国远行”(74)。书中有女奴的广告,“女孩或者妇女,厨房活计熟练,通情达理,英语好,肤色黄黑之间。”莉娜被卖的广告是这样的:“壮实女性,皈依基督教,会做一切家务。”(52)可以说,“征妻”广告简直就是“奴隶广告”的温和版,嫁女就像“卖”女。

    这种情形下,丽贝卡对自己的婚姻没有太多期望。在来美洲的轮船上,她想“她的前景或是奴仆,或是妓女,或是妻子。虽然每一个职业都有其可怕的传闻,但最后一个职业看来是最安全的”(7778)。不管怎么说,“这个职业上她或许会有孩子,因此会确保有感情在其中”(78)。另外,她知道殴打妻子很平常,但有限制:“有理由而不是生气的情况下,晚上九点钟后不得殴打妻子。”(95)丽贝卡实际的婚姻生活与她设想的有所不同。她觉得丈夫比她预想的要好。雅各布是少见的温和的农场主,相对于他见到的其他富人妻子的乏味和矫揉造作,觉得“他自己的丽贝卡更有价值”(20)。他们夫妻两人在人格上比别的夫妻平等,他称她为“我的北斗星”(87),她听他讲外面世界的喧嚣与混乱,更加相信“只有他能为她提供保护”(88)。他们其实更像相互依傍的两棵树,“树根相依、树冠相拥”(87)。但是,家庭生活中关于孩子的部分让她无比失望:四个孩子均在幼年接二连三去世。(79)丈夫收债回来带来年纪与女儿相近的弗洛伦斯,丽贝卡非但没有从中得到安慰,反而更为伤感,“没有谁能取代原来的那个,也不应该有谁能取代”(96)。后来,丈夫早逝,她也染病差点丧命。当躺在病榻上,高烧不退之时,她出现了幻觉,曾经和她同船来美洲的下层女性似乎围在她床边,她们或是贼或是娼,作为被排斥的边缘人各有自己的悲凉故事。由此,她想到《圣经》中的约伯:在他遭受极度困苦之际,约伯向上帝陈诉,上帝作了回答。丽贝卡的解读是:约伯并不是想要证明上帝的存在或上帝的力量,“比一窥神的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赢得上帝的关注”(91)。那么,女性在受苦的时候敢向上帝提出什么样的抱怨呢?“要是她请求了,而上帝也屈尊来指出她的孱弱、她的无知,这又有何新意呢?让约伯惊异因而变得谦卑和更加虔诚的信息,对女性约伯而言,会是她熟知的信息,是她生命的每时每刻都会听到的信息。”(91)女性悲苦的生存状态似乎是命中注定,无法更改。

    生活的局限性让女性无论生活在古老的欧洲还是身在广袤的美洲都感觉到天地的狭小。认识到人生的枷锁无处不在,丽贝卡的解脱之法是转投宗教。康复后她与以前判若两人,在虔诚信教的背后“有某种冰冷”或曰“残忍”。她把夫妻恩爱斥为“第三宗罪和第七宗罪”她不让任何人进入丈夫生前盖的豪宅,“惩罚自己,惩罚每个人,尤其是惩罚死去的丈夫”(153)。也许,她也觉得丈夫的离世是对她的抛弃,“无论这个人活着时候她怎样爱他,他把她留在身后就毁了她”(153)。她变态地对待所有人,让自己背负的“精神奴役”的枷锁伤害着周围的人。

    在《慈悲》中,莫里森把“奴役”当成了人类生存状态的隐喻,男人也不例外。雅各布曾是一个孤儿,来美国继承农场,新的开端带来很多的不适,莉娜帮助了他。雅各布曾经把自己的农场建成收容可怜人的“伊甸园”,她的妻子、莉娜、弗洛伦斯等都得到了以前不能想象的庇护。这个“慈悲”为怀的人不仅是女人们的“恩主”,对威拉德和斯卡利也很友善。他们是契约劳工,卖身为奴,给弗吉尼亚的种植园主干了七年活,后来契约时间又被随意延长了三年。种植园主以劳工换土地的方式,把他们送到雅各布的农场。两人是同性恋,所以在身心上都背负着沉重的枷锁。雅各布从不咒骂、威胁他们,相反,他在圣诞节送礼物给他们,甚至“有一次与威拉德同喝一瓶酒”(144),让他们不禁感动万分。就是这样一个人最后还是被美洲蓄奴制的风气给污染了。雅各布羡慕起其他富人的阔气,开始剥削远方奴隶的劳动,用赚来的钱给自己盖了豪宅,其大门顶上是交叉环绕的蛇形,让人想到伊甸园里人类永远的堕落。他命砍伐了50棵树,莉娜认为这“招来了不幸”(44)。一定程度上,雅各布对南方奴隶主财富的艳羡成了他精神的枷锁,导致了他的灭亡。不管怎样说,这个社会组织始终是男性中心的,雅各布的农场是女性主角的汇聚点。当他去世,妻子感慨自己和女奴都成了“无主人的女人”(58)。女人们这个“恩主”的死亡,让他的庄园,也就是想象中的伊甸园,永远地失落了。

    雅各布作为“慈悲”之人曾“稳固”了无所凭依的女人的世界,而那个让弗洛伦斯魂梦绕的铁匠则是“搅动”了女人的世界,促成了变化。铁匠作为自由的黑人,是《慈悲》一书中看来唯一完全掌控自己身体和灵魂的人。像是在寓言中,铁匠的职业要求他去锻造、塑造、修补他人的灵魂,充当一个挑明真相的人,提醒被奴役者人性的觉醒。也许那个时代不大可能存在这样的人物,但莫里森“从权力而非种族的视角来研究蓄奴制”(Donahue 03d)。这个人物从另一个角度表明种族或肤色并不成为一个人是否受奴役的标志。

    莫里森在谈及她小说创作动机时指出,“我真地是想要抵达那个蓄奴制尚未与种族划等号的地方。”在那里,“他们拥有什么、他们的权力是什么要比他们是黑人还是白人来的重要”(Kachka)。《慈悲》描写了各色人等扛着灵与肉的枷锁和他们的解脱之道,让人认识到,尽管在所谓“伊甸园”时代的美洲大陆上,一切的毒素都开始凝结,所有的苦难都在酝酿,但“1680年代,美洲的蓄奴制还是处于无论肤色,大家为奴的‘机会均等’的状态,并非后来演变成的那种严格、特别的制度”(Minzesheimer05d)。回首历史,蓄奴制那沉重的一页早已被翻了过去。如今,奥巴马的当选证明了美国社会已经超越了种族。《慈悲》让人思考“奴役”在肤色内的含义,显示了莫里森对历史、社会和人心的深刻洞察。

 

原载当代外国文学 , Contemporary Foreign Literature, 2009 02